General Hospital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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對于分娩時機的選擇,尿蛋白陽性,血壓水平高的妊高癥準媽媽在經(jīng)過積極治療后,如果準媽媽和胎寶寶的狀況無改善或者病情持續(xù)進展,或者達到一定孕周,應考慮終止妊娠。選擇終止妊娠的時機,應考慮多方面因素,如孕周、準媽媽的病情及胎寶寶的情況等。
無嚴重表現(xiàn)的妊娠期高血壓、血壓升高不明顯,尿蛋白弱陽性或者+的孕媽媽可在妊娠37周后終止妊娠。
對于重度子癇前期的準媽媽,如果準媽媽和胎寶寶情況穩(wěn)定,可于34周后終止妊娠,但如果出現(xiàn)準媽媽和胎寶寶病情惡化的情況,如準媽媽進行性肝腎功能受損、進行性血小板減少、HELLP綜合征、胎盤早剝或伴胎兒生長受限等,需要盡量完成促胎肺成熟后終止妊娠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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對于孕周小于23~24周出現(xiàn)重度子癇前期的準媽媽,因胎寶寶出生后無存活能力,建議準媽媽病情穩(wěn)定后再終止妊娠。